吉林化工原料的存放原則:
1.原材料應存放于通風、干燥、陰涼處。
2.原材料應分類擺放在模板上,做到擺放整齊,防止倒塌,化學危險品應單獨存放。
3.分類擺放后,蓋上防雨布,并加以固定,防止風吹散。
4.對分類好的原材料加以標識。
5.對見光、受熱易分解、揮發的原材料應存放在通風、陰涼處。
6.對易潮解、吸水性較強的原材料應存放在通風、干燥處。
7.對相互之間能發生化學反應的原材料,應做到遠離、隔開存放。
8.化學性質不同或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藥品不準同室存放。
9.液體桶裝原料碼放應平穩、應不超過三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