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配備符合規定的駕駛員和押運員:
各運輸車輛必須配備押運人員,并熟悉承載貨物的物理化學性質、危險特性、注意事項,如貨物的比重、閃燃點、毒性、膨脹系數等,。出車時要帶齊駕駛證、準運證、從業資格證、押運證以及行駛證、車輛年檢合格證等證件,以備檢查。
二、車輛安全狀況和安全性能合格:
必須對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進行認真檢查,發現故障必須排除后方可投入運行。要特別注意檢查容器的安全性能,逐個部位檢查液位計、壓力表、閥門、溫度表、緊急切斷閥、導靜電裝置等安全裝置是否安全可靠,杜絕跑、冒、滴、漏,故障未處置好不得承運。要保持駕駛室干凈,不得有發火用具,危險品標志燈牌完好。
三、應急處理準備充分:
要檢查隨車消防器材的數量及有效性。要隨車攜帶不發火的工具、專業堵漏設備、勞動防護用品,不得穿釘子鞋和化纖服裝。押運員要攜帶掌握承載貨物的事故技術處置方案(包括危險特性,處置措施,消防處置措施)、產品生產廠家聯系電話及交通事故、治安、消防、救護、環保等報警電話,運輸過程中如發生事故時,駕駛員和押運員應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及安全生產管理部門、環境保護部門、質檢部門報告,并應看護好車輛、貨物,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、救援措施。
四、裝載貨物要注意細節:
裝載貨物要到現場負責監督,詳細核對貨物名稱、規格、數量是否與托運單證相符。要按照堆碼整齊、靠緊妥帖、平整牢固、均勻平衡易于點數的基本要求進行。各種危險化學品不能混裝,做到一車一貨。。更要注意,裝載的任何化工商品都要加蓋雨布,以防交會車時飛落的煙頭。